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G6京藏高速、S10石平高速水毁应急维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G6京藏高速、S10石平高速水毁应急维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编号:NXJKS20250908,采购人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1项目名称: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G6京藏高速、S10石平高速水毁应急维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G6京藏高速、S10石平高速水毁应急维修。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G6京藏高速、S10石平高速水毁应急维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4控制价:
1223100.98 元;
2.5项目地点:宁夏境内。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共性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截止时间10天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作为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入库采购活动;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讨薪记录,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5.供应商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般纳税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同单位名称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入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报价。
7.供应商需提供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或1个日常维修业绩;
2.所提供业绩如为单价合同,以最终结算总金额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是以同一个供应商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均为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前将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nxjkcgzy@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标段+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采购人自9时00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4.3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C-2营业房3楼会议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kys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18291202634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